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或再输出贸易,传统上是指进出口货物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的特点是两头在外三流分离:买方和卖方在境外,中间商在境内,货物流、资金流和订单流不统一。
转口贸易是“两头在外”的跨境贸易,贸易背景比较容易“构造”,真实性不易甄别。另外,转口贸易的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货物运输一般不经过国内港口,没有报关单或进境备案清单等官方资料证明,难以从报关数据上判断其贸易背景真实性。外汇局对转口贸易的态度始终为“严防虚假贸易”,央行与外汇局每年都会就银行的转口贸易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的履行情况进行大量专项核查和检查。
境内企业因违反“贸易真实性”要求被追究的,可能面临的处罚之一是“降级”,即由外汇局决定降低该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的分类等级。如上文3.2条,境内企业从A类被降级为B类的,将被暂停办理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这意味着转口贸易业务安排对降级后的企业而言失去了可行性。
违规案例:外汇局每年会不定期地集中通报其查处的外汇违规案例。今年到目前为止,外汇局已通过网站通报了几十起个人、企业、以及银行的外汇违规案例;另外,根据新闻报道,外汇局亦有通过非公开方式下发通报银行外汇违规案例。其中,以下两起为转口贸易违反真实性要求的代表性案例。
公司违规: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案例情况:2015年8月至9月,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多家公司,使用其他公司作废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订立高于市场价5倍至20倍的交易价格,先后1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近1.2亿美元。
处罚情况: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项下的真实性要求,即国际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交易单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由于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因此,外汇局向其开具了今年zui高罚单,即人民币2281万元。
银行违规:农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凭虚假单证办理转口贸易购汇
案例情况: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农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在一家企业提交的所有海运提单均系伪造、其转口贸易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为这家企业办理转口贸易提前购汇8笔,金额折合7189万美元。该企业购汇后并未实际用汇,而是将全部外汇存入银行作质押,再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人民币资金支付给关联公司。
处罚情况:该行未对客户身份、贸易单证真实性及其与经常项目付汇的一致性进行有效审核,配合企业以虚假交易进行套利,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项下的真实性要求。外汇局依法没收该行此8笔业务违法所得24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责令停止经营对公售汇业务1年。
总结:转口贸易作为一种中间商贸易方式,是贸易分工进一步细化和升级的趋势和结果。但一些不法企业通过虚假甚至构造转口贸易,借道实现跨境资金的违规流出入将转口贸易异化成为套利套汇、套取资金的非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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